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具有收购、处置、经营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资质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4.3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厅、12个盟市财政局和五原县财政局、内蒙古水务集团、赤峰城建集团等股东组成。中诚信及联合资信评级机构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司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能,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公司设立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自治区纪委监委向公司派驻纪检监察组。
目前下设3家全资公司,控股3家盟市公司,参股1家地方商业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履行“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助力化解金融风险”使命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开展各项业务,逐渐形成了不良资产收处、专项资产托管、资本市场、保理业务四大板块。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主责主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不良资产收处力度,积极拓展资产托管业务,运营好“两支基金”,更加充分地发挥基金、保理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维护自治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目前下设3家全资公司,控股3家盟市公司,参股1家地方商业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履行“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助力化解金融风险”使命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开展各项业务,逐渐形成了不良资产收处、专项资产托管、资本市场、保理业务四大板块。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主责主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不良资产收处力度,积极拓展资产托管业务,运营好“两支基金”,更加充分地发挥基金、保理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维护自治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