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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二手房“带押过户”落地发证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2417次 关闭 字体大小:【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带押过户”是在卖方无需结清二手房原有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同步完成买方的抵押登记。对此,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会同工商银行,建立业务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3月16日,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落地发证。以往,卖方需要自筹垫付资金或利用买方首付款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方可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首次登记。而这种传统模式却存在着买卖双方交易风险大、成本费用高、流程环节多、耗费时间长等问题。现在,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可直接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实现只跑一次、一套材料、一窗办理、一次办结,无需先归还原来的贷款,即可完成全流程业务,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的模式,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有助于盘活二手房资源,加强交易市场流通。   
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常态化。
转自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微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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